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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实施农机节能减排和节本增效工程。大力发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环保的农业机械,积极探索节约高效的新型农业耕作制度,推广应用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物化投入利用效率,走投入少、效益高、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普及应用以化肥深施、精量播种为主要内容的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引导和鼓励发展高效机械化旱作节水、集雨灌溉、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逐年增加实施面积。制定和实行农机报废回收制度,鼓励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报废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旧机械,加速农业机械的升级换代,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四)实施农业机械化人才培育工程。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农机管理、农机科技、农机操作手的整体素质。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加快、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的实际情况,发挥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把培训新型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农机操作手培训工程,重点对农机操作手开展操作、机具保养、维修技能等培训,全面提高农机操作手使用农业机械以及应用农业生产技术的基本素质。鼓励农民参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引导和鼓励农机院校、农机化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有计划、分层次对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和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

  (五)实施农机工业振兴工程。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优化产权结构,进行战略重组,走集团化的发展道路,逐步在全省建立起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促进农机工业协调发展。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在全省挑选一定数量的农机工业龙头企业和选择一定数量的特色农机产品,从贴息贷款、技术改造、科研开发、定额补贴以及优先进入补贴目录等方面进行扶持和培育。外省农机工业企业在我省建立制造基地或与本省企业联营生产农机产品,与本省农机工业企业享受相同政策。

  三、保障体系建设

  (六)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销售网络。鼓励引导农机户和农机大户联合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培育和规范各类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扶持发展农机维修、农机销售、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农机技术服务组织,满足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鼓励和探索以互联网形式经营农机,确保每县有一个能满足农户需要的农机销售网点。在重要农时季节继续组织开展机械化跨区作业,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机化信息网络,为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气象预报、作业价格、机具分布、市场需求、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引导作业机具有序流动,不断扩大农机作业的规模和范围。逐步建立起“以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农机专业户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农机销售、维修综合服务企业为保障”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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