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水平。到2015年,村干部补贴从2012年人均每月10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2000元;集体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从2012年每年2万元提高到每年5万元。村干部补贴由省、市、县、镇按4.8∶1.6∶1.6∶2的比例负担,村集体办公经费补贴由省、市、县按4∶3∶3的比例负担。
4、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帮助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每个被帮扶的省级贫困村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笔可以滚动发展的生产扶持基金,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至少挂上一家农业龙头企业或参加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
5、继续开展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为主要对象,实施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2011-2013年,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11780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2011-2012年前完成7432户,2013年完成4378户)。2014-2020年,继续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建设,确保扶贫标准调整后扶贫对象住房得到改造和建设。2011-2012年,在74个省级贫困村中选择9个村作为整村推进示范点,建设“整村推进幸福安居示范村”。2013-2015年,每年确定5个相对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示范点建设。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基础
1、加强相对贫困地区标准农田建设。以村为单位,大规模建设现代化标准农田。深入实施“沃土工程”,改造中低产田,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95%的相对贫困村完成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安排相对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相对贫困村山水田林路为主要内容的“大禹杯”项目建设,改善连片100亩以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增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优先安排相对贫困地区水利项目建设,开展小流域、小山塘、小灌区、小电排站、小陂头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健全基层水利工程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2、实施相对贫困地区农村“四通工程”。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镇对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12年74个省级贫困村实现通自来水;有条件的行政村村村通客运车;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到2015年,力争具备条件的相对贫困村通自来水,相对贫困村的自然村公路实现路面硬底化。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加快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相对贫困地区倾斜。市财政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加强和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和留守儿童教育,支持相对贫困地区建设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建立高中、大学教育贫困生扶助机制,逐步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千校扶千校”和“教育资源下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大学生到相对贫困地区农村支教。保障相对贫困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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