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重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全年完成节能工程改造项目20个左右,改造4吨/时以上锅炉16台,电平衡测试企业20户以上,合计节约标煤2.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委、财政局)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确保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力争5万平方米;实施大型建筑能源审计4幢,用能分项计量2幢,推进太阳能应用与建筑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财政局)

  严格执行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限量标准,加速淘汰高耗能老旧交通工具。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能耗统计制度,加大车辆更新保养力度,尝试节能减排新技术。(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财政局)

  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建设部、环保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文),要求工业区必须建立集中供热项目,并强制热网覆盖范围内企业纳入集中供热。同时,尽快建设枫泾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责任单位:区经委、金山工业区、金山卫镇、枫泾镇)

  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厉行节能。严格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核定公务车节能标准,节约用油、用气;建立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制度,推进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政府机管局、区财政局)

  通过BOT或EMC方式,推进路灯智能化节能监控系统建设。(责任单位:金山供电公司)

  重点在建材、化工等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年内实施清洁生产企业40户,在生产过程中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财政局)

  (十一)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全年推广节能灯50万支、节能空调1000台。加大在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等领域的推广力度。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区经委、金山供电公司、建设交通委、区政府机管局、区财政局等)

  (十二)全面启动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工程。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按照《金山卫化工集中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纲要》,启动区域内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污染治理和企业关停工作。(责任单位:区经委、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各相关镇、街道、金山工业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