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鄂建办[2011]26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做好我省2011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1〕6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网上和书面两种形式填报,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http://zbdltj.mohurd.gov.cn)上填报2011年度各项报表的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于2012年3月10日前报送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报武汉市住建委)。
二、各地住建委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报表工作,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汇总表(附件2),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填报统计报表时,须根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中总说明、主要指标解释、附录等相关内容,依照规定如实统计、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