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金华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金政发〔2012〕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届金华仲裁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72号)规定,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核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金华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陶诚华
常务副主任:王旭照
副 主 任:王国进 朱樟坤
委 员:江国富 范寿山 范庆松 孙金荣 徐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