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金融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金融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绍政办发〔2012〕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市级相关部门考评,市政府决定对2007-2011年度金融机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2007-2011年度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贡献奖
  工商银行绍兴分行
  农业银行绍兴分行
  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
  建设银行绍兴分行
  交通银行绍兴分行
  绍兴银行
  中信银行绍兴分行
  浦发银行绍兴分行
  招商银行绍兴分行
  华夏银行绍兴分行
  恒信农村合作银行
  二、2007-2011年度全市保险业优胜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三、2007-2011年度全市证券期货业优胜单位
  海通证券绍兴劳动路营业部
  银河证券绍兴营业部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诸暨永兴路营业部
  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绍兴营业部
  四、2007-2011年度全市担保业优胜单位
  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
  绍兴万丰担保有限公司
  五、2008-2011年度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优胜单位
  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虞市信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金融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根据 “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