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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建设便民惠民蔬菜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建设便民惠民蔬菜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合政〔2012〕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蔬菜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2〕2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属地管理、规范实施”的原则,运用连锁配送、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完善我市蔬菜流通体系,实现蔬菜销售便民利民惠民。

  二、建设目标

  在全市建设一批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社区蔬菜直销店,推进城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和县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广平价蔬菜销售流动车和蔬菜网络直销配送等新型流通模式,实现农民“菜园子”和城市居民“菜篮子”的有效对接。

  2012年全面启动便民惠民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力争在2年内,全市基本建成以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社区蔬菜直销店为主、平价蔬菜销售流动车和蔬菜网络直销配送为补充、较为完善的便民惠民蔬菜流通体系,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便宜菜。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履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责,充分发挥县(市)区、街道(乡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二)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为主。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开展菜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投资建设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农贸市场,支持建设平价蔬菜销售流动车、社区蔬菜直销店和蔬菜网络直销配送等新型流通模式。

  (三)科学发展、合理布局。便民惠民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内居民居住密度、菜市场分布进行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不限形式,不限数量,创新流通业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点在暂无菜市场的居民小区、农副产品需求量较大的居民区以及人口密集、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便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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