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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北京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城市死角”区域。集中治理城乡结合部、辖区结合部等“城市死角”的环境脏乱问题,重点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倒、无照经营、非法营运、非法小广告、店外经营等六类违法行为;修复破损路面,补种损毁绿地,及时清理垃圾,有效改善环境脏乱面貌。

  三、工作标准

  综合整治成效以“三无、五控、四有”为标准。

  (一)无非法占道:城市道路尤其是人行步道无违法占用行为,盲道内没有堆物堆料、废弃线杆等影响盲人通行的障碍物。

  (二)无暴露垃圾:合理规划、建设和完善永久性或临时性居民生活垃圾集储站,督促专业部门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清运消纳垃圾;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所,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三)无乱贴乱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查过街天桥、交通护栏等部位,制止、查处、清除未经许可和擅自粘贴、悬挂的各类宣传品。

  (四)控制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停放。

  (五)控制非法小广告:及时巡查、发现非法小广告,对发现张贴的非法小广告应在8小时内清刷保洁完毕。

  (六)控制非法运营聚集: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繁华地区及学校、医院周边不出现非法运营车辆聚集扰乱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其他地区有序可控。

  (七)控制游商扰序: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繁华地区及学校、医院周边不出现无照摊贩聚集扰序;其他地区有序可控。

  (八)控制新生违法建设:属地主责,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新生违法建设。

  (九)有长效机制:建立执法部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机制,落实联合执法小分队联动机制,强化问题反馈机制。

  (十一)有专业力量:有专业力量清刷保洁、修复绿地、修复路面等。

  (十二)有便民设施:在有需求的地方规范设立社区菜市场、便民菜站、便民早餐点、便民信息发布栏等便民设施。

  四、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建立台账(1月29日至3月15日)。全面排查、分析、研判环境秩序脏乱地区违法行为种类、高发时段、特点、规律,建立全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基础台账,为综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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