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北京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北京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2〕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的《北京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大力践行北京精神,结合本市2012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城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属地政府主责的环境秩序整治新模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综合整治任务,以点带面推动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力争群众举报比2011年下降15%,群众回访满意率提升至85%以上,以良好的环境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整治地区和重点问题

  全市2012年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旅游景点和繁华地区。集中治理旅游景点和繁华地区(购物场所)的环境脏乱问题,重点整治追随游客兜售商品、非法营运、非法旅游小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等五类违法行为;规范“门前三包”,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秩序,严控新生违法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和购物环境。

  (二)交通枢纽。集中治理轨道交通车站、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的环境脏乱问题,重点整治非法营运、无照经营、非法小广告、车辆乱停乱放等四类违法行为;修复破损路面,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交通标识,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和交通秩序。

  (三)医院和学校周边。集中治理医院和学校周边的环境脏乱问题,特别是医院门前和急救车辆出入口的环境脏乱问题,重点整治无照经营、非法营运、非法小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私搭乱建等六类违法行为;严控新生违法建设,规范牌匾标识,完善交通标识,维护良好的行车秩序,确保生命救治通道畅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