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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


  八、原《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行〔2010〕108号)同时废止。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适时调整奖补标准。

  九、本政策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幼儿生均定额补助申请汇总表
  2.乡镇中心幼儿园(村教学点)建设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
  3.幼儿园升等奖励申请汇总表
  4.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质量年度考核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1
  区幼儿生均定额补助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幼儿园

名称

办园性质

等 级

保教费(不含伙食费)(元/月)

班级数

规划

班级数

在园

幼儿数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总计: 所

总计:



  附件2
  区乡镇中心幼儿园(村教学点)建设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幼儿园

名称

占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

班级数

可容纳幼儿数

总投资(万元)

等级

申请补

助金额(万元)

总计:所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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