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纠风办
3.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全面推进收费公路“阳光收费”,加强对收费公路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对已撤销的收费项目和站点进行一次检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治理水上执法中的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问题反弹。加大暗访、通报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贸粮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高速交警支队、市纠风办
4.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全面推进减轻企业负担“阳光行动”,开展企业清费减负专项治理。坚持治乱、减负、服务并举,加强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工作。加强涉企收费审批、收缴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健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的监督制度。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消防系统等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乱收费问题,查纠涉企“三乱”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专项考核。
牵头单位:市企负办
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市纠风办
5.深入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面推进减轻农民负担“阳光行动”,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以及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不断推进农民负担源头监管,积极开展阳光监督,切实减轻农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努力防止区域性和重点领域农民负担反弹。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农负办
参与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市纠风办
6.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全面推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认真执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严格履行征地拆迁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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