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
对6774名有大宗辅具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进行10项辅具适配,所需资金由市里统一安排,其余小项少量需求由县区安排,保证残疾人辅具适配的质量及满意度。
2.下肢残疾人假肢装配全覆盖
为130名有假肢装配需求的下肢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使其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活自理、劳动和工作能力。
3.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对2580户有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减轻残疾人家庭成员负担,方便残疾人日常家庭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4.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全覆盖
对1700名贫困精神残疾患者实行免费投药救助,使大部分患者病情稳定。
5.0-7岁贫困听力儿童救助全覆盖
对0-7岁有听力障碍并通过筛查诊断为适应症的贫困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
6.社区(村)康复站康复器材配发全覆盖
向全市406个社区(村)残疾人康复站配发康复器材,完善社区(村)残疾人康复站功能,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7.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员配备全覆盖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1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社区(村)康复员配备工作,并落实补贴待遇。
8.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全面开展社区医疗康复服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是惠及全市残疾人的一项民生工程。这一工程的实施对于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在具体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实施这一工程,让残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享受更加美满幸福的生活。
(二)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涉及工作面广,任务繁重,为把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切实有效的康复与服务,各县区要成立实施社区康复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社区康复工程,协调解决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程的执行情况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市政府将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建立奖励机制,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