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0〕29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函〔2011〕1号)精神,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 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任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目标绩效督查室主任
徐 翔 遂宁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法制办、市食药局、 市粮食局、省检验检疫局遂宁办事处、市邮政局、市烟草专卖局、遂宁质监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遂宁质监局,遂宁质监局鲜中武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市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加快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市标准化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遂宁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制定全市区域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
市发改委:负责将标准化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标准化项目在项目立项、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协调参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开展标准化评估和考核验收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