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权责明晰、科学评价的原则。遵循权责统一、主体唯一的基本思路,明确界定城市管理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强化对各部门(单位)的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适用适度、逐步完善的思路,市城区规划区258平方公里分两期实施遂宁市数字城管项目。第一期实施范围为市城区建成区(中心城区、物流港、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60平方公里。一期工程建成后,在全市适时推广。

  (二)对象范围。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定的规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对象,以七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有关设施类和扩展部件类)和六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和扩展事件类)为主,根据市城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加。

  四、实施内容

  (一)运行模式。坚持《管理与监督相对分离》的原则,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平台,市级平台总体运行模式设计为《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为区县(射洪、蓬溪、大英、安居)预留系统接口,各区、县实行数据上传由市级平台统一考核评价。市城区实行《一级监督、一级指挥》的运行模式。在市级设立监督指挥平台,主要行使市城区受理、指挥、协调、处置、监督、考核、评价等职能,对问题进行统一受理、分别派遣。在船山区、三园区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设置终端的同时,直接在市城管执法局下属各分局、执法大队、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设置终端,船山区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分别派人进驻市监督指挥中心,共享一个平台,协助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本单位问题的派遣和指挥等日常工作。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体系和应用系统体系两大体系信息系统。具体分为基础数据建设与地理编码、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城市部件和事件普查、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评价系统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10项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