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锦州市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总结暨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锦州市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总结暨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锦州市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总结暨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2013年是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为提前做好振兴战略实施十周年总结,研究提出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的总体思路和重大政策举措,国家发改委决定组织国家有关部门和东北四省区政府开展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总结暨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为贯彻落实好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的通知》(辽振办〔2012〕8号)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总结暨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锦州市振兴战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由刘凤海市长任组长,杨晓光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各委、办、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承担制定研究工作方案、推进研究报告承担单位工作进度、配合省研究组在我市开展调研、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论证以及其他涉及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主要研究内容与任务分工
研究工作重点:总结国家实施振兴东北战略以来的政策效应和我市贯彻振兴战略的成效、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分析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的总体思路和重大政策建议。统计指标选取以统计局公布的主要指标为主,比较分析的基准期为2002年,时间区间暂按2002-2011年。
具体研究内容及部门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