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整合全县应急队伍,有效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和救援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酉阳自治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酉阳自治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0〕41号)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酉阳府发〔2010〕61号)精神,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紧贴实际、务求实用、立足实战的原则,统筹全县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构建更加有力、有序、有效的应急救援体制,有效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和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及目标
(一)建设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分级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规模适度、体制顺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调度灵敏、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2010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2010年9月底前,各乡镇及村(社区)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
三、建设内容
(一)酉阳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模式。
在全面调查掌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责任主体组建、管理的全县各级专业救援、专业技术服务、应急管理专家、应急志愿者等应急队伍资源的基础上,选择优势应急队伍与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等主体力量进行整合,分级组建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挂牌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和政委分别任支队长、政委,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任常务副支队长,县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卫生局、人武部、武警中队分管负责人任副支队长。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统一领导、管理、指挥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