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县人民政府分别成立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国土整治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相关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县国土房管局,由县国土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两个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国土整治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重大事情的协调处理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负责辖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调查核实、清理登记、选址申报、施工组织与协调、配合工程验收、土地权属调整和后期利用等工作。
(二)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县政府将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由县财政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经费。
本实施意见自2010年8月起施行,此前实施的项目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附:
1.酉阳自治县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2.酉阳自治县2010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附1:
酉阳自治县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8〕227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0〕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努力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