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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关于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六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关于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8〕227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0〕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着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二、目标任务

  (一)全年完成土地整理开发入库50000亩,完成新增耕地30000亩。

  (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入库申报20000亩,完成5000亩。

  (三)在黑水镇大泉村开展国土整治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各项涉农项目和资金,争创土地整治工作样板。

  三、工作职责

  为确保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开展,各有关单位必须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在工作中紧密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县财政局

  负责县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资金组织;设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管和预(结)算审核;负责筹措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需县级配套的资金;参与项目核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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