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亳政办〔201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1〕4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市场需求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规范化为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家庭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增加就业岗位,努力满足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家庭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劳动权益得到维护;培育省级“优秀家庭服务企业”5家,市级“优秀家庭服务企业”10家,开发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整合建设5个家庭服务培训基地;基本形成以上规模、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业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就业容量显著增加,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
(三)编制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评价体系,推动家庭服务领域的社会化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结构,促进家庭服务业企业集约化发展。完善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办法,依法确定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家庭的权利义务。
(四)统筹各类业态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促进家庭服务业各类业态协调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基本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
(五)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家庭服务业协调机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企业制定家庭服务业服务标准,并抓好贯彻落实。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从业人员和家庭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行家庭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家庭服务机构资质规范。设立家庭服务机构或其他组织从事家政服务经营的,须向有关部门备案。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在家庭服务机构资质评级以及日常监管、表彰奖励中,重点考核诚信经营情况,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的诚信记录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