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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44.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推进名校办分校和教育集团办学模式,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探索优秀校长管理多所学校的改革试验,促进薄弱校提升办学水平。(市教育局)
  45.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租赁、合资等方式,重点发展非义务阶段教育。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政府研究室)
  46.强化政府对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加强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对教育的调控作用。规范决策程序,成立兰州市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研究室)

  (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47.树立全面发展、全体发展、个性发展的教育观,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注重知行统一,加强社会实践。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发展。(市教育局)
  48.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强化能力培养,注重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市教育局、团市委)
  49.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改进人才评价和选用制度,逐步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50.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创新运行能力,形成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相制衡和“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促进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51.健全校长负责、教代会和校务委员会参与管理的“一主两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动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

  (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52.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和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市教育局)
  53.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加强特长生、协议就业生、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人才的认证工作,为高校实施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录取方式提供科学依据。(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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