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176号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属各学校:
《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任务分工
(2011-2020年)任务分工为全面贯彻《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94号),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能,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
一、重点任务
(一)普及发展学前教育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竭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2020年达到85%,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委)
3.“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百所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4.城市住宅小区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必须配建幼儿园并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
5.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6.逐步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7.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学前教育指导,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开展保教质量评估,防止小学化倾向。实施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强化幼儿教师培训。(市教育局)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8.科学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加强学校建设,确保就近入学。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妇联、市关工委)
9.加强县区内部不同区域、各县区之间教育发展的横向比较和交流互动,不断缩小区域差距。积极推进联校办学、联片管理与集团化办学。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缩小校际差距。建立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坚持开展均衡发展监测评估。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基本均衡。(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