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深保监发〔2010〕61号)
市各保险机构,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学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为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由突发事件引发的保险市场风险,保障深圳保险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深圳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据此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杨旸
电话:82531170
传真:82531018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深圳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由突发事件引发的保险市场风险,保障深圳保险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统一领导
深圳保险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深圳保监局会同深圳市相关部门统一领导,辖区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行业组织均应服从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深圳保监局在责任范围内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由深圳保监局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或由局长指定一名副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必要时可以增加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应急指挥中心职责包括:
(一)及时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中国保监会;
(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三)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各相关保险公司应立即成立应急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本公司的突发事件处理,并在深圳保监局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突发事件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