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敏锐性和责任意识,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地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牢牢掌握信息宣传的主动权,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增强行业大局意识,各单位都要负责任地对待媒体采访,审慎对待媒体报道。
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圳保监局办公室归口指导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各行业组织在深圳保监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全行业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公司要服从行业信息宣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及时主动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扩大深圳保险业的影响力。
四是坚持尊重舆论监督的原则。要尊重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善于因势利导、趋利避害。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对相关问题要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妥善化解媒体负面报道。
三、完善工作机制,为做好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行业信息宣传工作网络。深圳保险信息宣传网络由深圳保监局、各保险行业组织和各保险公司组成。深圳保险信息宣传网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由深圳保监局办公室负责,各保险行业组织要积极配合。各公司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要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本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信息宣传重点计划,明确任务和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给予信息宣传工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并制定信息宣传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把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同时,深圳保监局还将在机关内部和行业内择优选聘一批具有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较强的宣传策划能力和文字功底的人员,组建一支兼职信息宣传员队伍,主要承担重大专题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二)建立年度、季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通报制度。深圳保监局将根据每年全保会、市保会、季度监管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下发本年度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并根据情况变化及各时期保监会、保监局工作重点,每季度下发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各保险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应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季度信息宣传计划。各单位年度信息宣传计划应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深圳保监局办公室,以便于统筹安排。计划内容应包括信息宣传重点内容、形式、主要载体、预算投入和预期效果分析等。各公司应每年年底向深圳保监局办公室上报本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行业信息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行业信息宣传工作联席会议,由深圳保监局相关人员、各公司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行业组织负责人参加,深圳保监局负责通报本季度舆情分析报告、下一季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各公司和保险行业组织及时沟通和交流信息宣传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任务,形成协调联动、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保险信息宣传工作格局。
(四)建立健全保险行业与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定期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一次保险行业与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高层领导的联席会议,最大限度争取对保险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深圳保险业发展情况,重点加强保险业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重要作用的宣传。每年组织一次新闻媒体的“保险好新闻”评选活动,调动新闻媒体关心支持保险宣传的积极性,共同做好保险正面宣传报道。各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提供新闻线索,促进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并尽可能为新闻媒体提供及时、便捷的采访服务。各公司向新闻媒体提供涉及行业重大情况的稿件,须先经深圳保监局办公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