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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五)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亳州)基地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和新品种、新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应用和重点农产品加工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的应用,着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制造技术重组和更新换代,加快产品升级和品种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重点扶持1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提高科技对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发展的支撑能力。大力培育科技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科技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组建自己的研发中心,重点扶持10家左右骨干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落实全民创业决定,继续放宽搞活科技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或兴办各类生产经营实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到2015年,力争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6家。
  (六)加快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要求,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优势农产品集中区兴建生产基地。鼓励加工企业通过订立产销合同、开展经济合作等方式,直接参与加工专用原料生产,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探索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健康养殖小区、标准化园艺基地建设等项目的有效对接方式和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指导农户开展生产记录,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国家标准采标力度,加快建立HACCP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农产品质量档案和可追溯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设施农业和原料基地建设,培育形成满足不同层次加工需要的农产品生产集中区和优势产业带。到2015年,力争建成500万亩优质小麦、20万亩中药材、40万亩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规模化养殖场(户)发展到2。5万家,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
  (七)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坚持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结合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创建,以大杨粮食产业园、利辛良夫粮食科技园、正宇集团、金冠集团、占元集团(蒙城)分公司、瑞福祥公司等为龙头,重点建设6个现代粮食物流园区,形成以重点龙头企业和各级粮食储备库为核心,以发展散粮运输为重点的粮食仓储物流网络体系;以亳州蔬菜批发市场和康美国际中药城为龙头,建设一批规模大、功能全、带动力强的专业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加快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物流设施,建立区域性物流中心,为企业提供产品储藏和直销配送服务,形成高效、便捷、快速的农业现代物流体系。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市对接",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认证,健全农产品产地质量监管、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商标运用、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力度,每年选定一批龙头企业争创中国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支持和帮助龙头企业开拓市场,重点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北京、上海、合肥三大农交会,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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