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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2007(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
  三、体格锻炼制度
  (一)根据儿童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订,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三)保教人员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的清洁、卫生、安全,布置好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
  (四)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注意观察儿童运动中的面色、神态、呼吸、出汗量等反应和运动后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根据个体差异,合理调整运动量,对个别体弱的儿童予以特殊照顾。有条件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体质状况,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四、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健康管理
  1.入机构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接受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浙江省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查表》规定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幼机构。
  (2)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机构手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需重新进入的,应按照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查要求,经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
  (4)儿童转托幼机构时,转入的机构应查验原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浙江省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2.定期健康检查
  (1)1~2岁儿童每半年健康检查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
  (2)定期健康检查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承担。
  (3)检查项目为身高、体重测量,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查,视力、听力测查,血红蛋白检测。
  (4)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入儿童保健手册,并向家长反馈,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诊疗。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间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用药时,由卫生保健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药品须妥善保管,用药前应核对并签字。
  (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经县(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按规定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还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执行。
  3.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
  4.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传染性疾病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岗诊疗。
  5.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患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或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者需离岗治疗。
  6.离岗诊疗者需持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五、卫生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
  3.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7.托幼机构的活动室要注意采光,提供的儿童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至少每日一巾一杯专用,每人一床一被。
  2.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
  3.做到勤洗头洗澡、勤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4.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5.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头洗澡、勤换衣、勤剪指(趾)甲。
  6.工作人员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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