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使用期3年,每年经体检合格后,由检查机构签发1次。
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应重新检查,并申请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姓名
| | 性别
| | 照
片
|
年龄
|
| 婚否
| |
岗位
|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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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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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 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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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盖章
| 检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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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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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 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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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盖章
| 检查单位盖章
|
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一、生活制度
(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一日生活内容,保证其在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稳定性,促进集居儿童身心健康。
(二)对儿童24小时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每个生活环节、顺序、次数和时间等应给予合理安排。
(三)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四)正常情况下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日,寄宿制的不少于3小时/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互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2~2.5小时/日为宜。
(五)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结合季节变化和机构实际情况,参照7岁以下儿童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具体制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
年龄
| 饮食
| 室外活动
时间
(小时)
| 睡眠
|
次数
(正餐+点心)
| 正餐间隔时间
(小时)
| 日间次数
| 日间时间(小时∕次)
| 夜间
(小时)
|
1岁~
| 3+2
| 3.5~4
| ≥2
| 2
| 1.5~2.5
| 10~12
|
1.5岁~
| 3+2
| 3.5~4
| ≥2
| 1
| 2~2.5
| 10
|
3~6岁
| 3+2或1
| 3.5~4
| ≥2
| 1
| 2~2.5
| 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