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市县两级要统筹安排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创业资金支持,努力发挥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6.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业型城市创建方案、创业扶持政策;向社会公开服务热线、专家志愿服务团、创业培训机构等信息;广泛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创业成功人员创业经历,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1、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把全民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和效率等指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逐级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保证创建任务全面落实。
2、建立创业信息统计制度。设立创业基础台账,把创业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创业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统计指标,纳入就业统计制度,真实客观地反映创建活动效果。
3、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采取月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创建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形成创先争优的创建局面。
4、建立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促进创业主体发展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工作步骤
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从2012年2月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2年2月至3月):成立亳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制订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3月至4月):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咨询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5月至2013年10月):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以五大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完善并落实扶持政策,扎实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开展项目推介,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考评验收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台账信息、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认真考核,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全部达标,迎接省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