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
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形势比较严峻。通过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是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量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完成我市2012年度减排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各地要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2年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度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县(市、区)
| 2012年新增入网量
|
万立方米/年
| 立方米/日
|
南湖区
| 73
| 2000
|
秀洲区
| 110
| 3000
|
嘉善县
| 110
| 3000
|
平湖市
| 73
| 2000
|
海宁市
| 219
| 6000
|
海盐县
| 292
| 8000
|
桐乡市
| 256
| 7000
|
嘉兴港区
| 11
| 300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 73
| 2000
|
合计
| 1215
| 3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