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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一票否决项:
  1、近二年内有使用童工现象;
  2、近二年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和影响较大的职业危害事故;
  3、近二年内因企业方的过错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或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近二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惩处或一个年度内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3 次以上的。

  附件2:
  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标准

  1、建立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2、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
  3、工业园区(村)内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依法为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
  4、建立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覆盖率80%以上(不含单独签订工资协议企业);
  5、劳动生产安全卫生环境状况良好;
  6、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7、工业园区(村)工会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定期组织职工文体活动;
  8、注重节能减排工作,工业园区(村)内生态环境良好;
  9、支持鼓励、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创建活动企业参与面达到80%以上;
  10、无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一票否决的情况。

  附件3
  2009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指标分解表

单  位启动创建工作区级达标镇(系统)级达标
建议指标建议指标建议指标
江桥镇701545
南翔镇701545
马陆镇701545
徐行镇301015
华亭镇251010
外冈镇301015
黄渡镇401025
安亭镇701545
嘉定镇街道512
新成路街道511
真新街道512
嘉定工业区701545
菊园新区1025
合计5001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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