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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9〕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八日

  关于2009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就2009年本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作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重要举措。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形成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引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管理体系,增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教育职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不断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为努力实现“四个确保”,促进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前两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建活动内容,完善创建标准和工作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创建活动重点向非公企业延伸。同时,全面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对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力争2009年全区启动创建工作企业500家,其中,达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的120家、镇(系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的300家,有10%以上的工业园区(村)达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的标准;到2010年底,全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总量达到1600家,有40%以上的工业园区(村)达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标准,确保到2011年底全区80%以上的实地实体规模企业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行列。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参与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突出广泛发动、普遍参与和重在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工作思路,以企业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启动创建活动为基本要求,指导企业从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努力,逐步达到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由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向所在街镇(系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申报,并报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整合资源、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强化村级组织和工业(经济)园区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按照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标准,坚持分别建制、分类指导、分层管理的方法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体系,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3、继续推行“5+X”工作模式,重点强化“X”部分工作内容。在不断健全完善创建活动五项重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等主题活动和节能增效、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科技创新、“安康杯”竞赛以及具有企业特色的劳动竞赛等促进企业发展的活动,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动员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
  4、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调处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把强化民主管理,落实集体协商、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有效化解劳资矛盾摆在创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工会要主导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尤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别协商”,把职工利益诉求引导到有序协商的轨道上来,倡导企业和职工“求同存异”、“互利共赢”。强化职代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状况的知情参与和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协商共决,促进企业与职工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各项挑战,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5、丰富活动载体,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把营造和谐文化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创建感言、创建事例的征集活动和各类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6、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内在动力。继续开展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的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面向基层和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把参与创建活动作为本区各类评选表彰和企业享受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凡未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工会负责人,不得参加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评比。健全复查机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动态管理,如发现企业有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改正的,则予以警告直至摘牌。
  四、工作要求
  各街镇(系统)、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规划,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按照完善制度、加强服务,注重过程、增强实效,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以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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