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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5. 经办机构建设及管理服务水平(10分)。平均得分9.69分。各市县(区)均重视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建设,绝大部分市县制定了经办人员培训方案,对经办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人员进行了多期的政策与业务信息操作培训,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管理、审核水平。但人员编制仍较少,仅五指山市、琼中县和海口市琼山区经办人员编制相对合理,琼海市、儋州市、万宁市、东方市和澄迈县经办人员编制仍不足,每经办人员负责管理5万以上参合农民,高于全省平均的4.01万人。

  6.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10分)。平均得分9.19分。全省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不断升级完善,增加了病种限价和重大疾病补偿分析模块,对支付方式改革的审核结算分析进行了系统的升级改造。在去年基础上,今年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均能有效使用新农合医疗费用审核补偿系统,实现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的实时、明细监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市县每季度、年度报表及简讯都能及时报送和分析,但部分市县(区)仍存在参合人数及各类收入资金未输入或输入数据不准确、不及时,对全省新农合信息的采集、汇总造成一定影响,如文昌市、昌江县、琼中县、屯昌县、东方市、万宁市、乐东县、海口市秀英区、儋州市。

  7. 落实医改任务及支付方式改革工作(16分)。平均得分13.48分。全省均较好地落实医改各项任务,提高人均筹资水平,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方案。全省大部分市县都能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全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实行住院病种限价,部分市县积极探索开展了病种限价、总额预付等综合支付方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其中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美兰区、五指山市、琼海市、陵水县和保亭县2011年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出现下降;琼海市、定安县和洋浦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也有所下降。东方市、万宁市、文昌市、澄迈县、乐东县和昌江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未实施支付方式改革。

  部分市县(区)在探索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高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等方面开拓创新。主要亮点:一是海口市、儋州市和五指山市率先全省实行住院病种限价、住院总额预付及项目付费相结合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五指山市、定安县、儋州市、临高县和洋浦区率先全省实行门诊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转变管理运行模式,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地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逐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大部分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增长幅度减小,甚至出现下降。二是文昌市对各级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次均费用上限控制,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费用控制效果较好。三是定安县加强对限价病种的及时跟踪分析,定安县人民医院每周例会上对各科室病种限价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有效约束科室不合理的医疗服务行为。四是澄迈县设立特殊弱势群体医疗救治基金,每年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资助患严重疾病的特殊弱势群体。五是陵水县财政投入4000万元成立“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会”,对特别困难的群众给予额外救助,同时对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也伸出援助之手,使新农, 合的阳光温暖更多群众。以上市县(区)所采取的措施,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了基金合理使用,提高了困难参合农民保障水平,缓解了患严重疾病的困难弱势群体的医药费用负担,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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