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城镇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妇女享有比例。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障女职工失业、工伤各项权益和待遇的落实。
6.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按照规定对其家庭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农村重度残疾妇女,应当为其代缴全部或者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市及区、县(市)普遍增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7.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妇女实行应保尽保。改善贫困妇女居住条件,加快城乡危房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进程,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向贫困、孤寡、残疾妇女倾斜。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构建两性平等的社会环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提高。
--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宣传普及。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2.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普遍开展。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3.提高面向妇女和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
--市及区、县(市)妇女活动中心条件改善、数量增多。
--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综合功能得到发挥。
--托幼、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
4.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降低。
--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7%以上。
--乡镇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5.城乡厕所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6%以上。
--城镇公共卫生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1∶1.2以上。
6.创造有利于妇女的生存环境
--妇女广泛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
--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
--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1.加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将先进性别文化宣传研究纳入全市文化建设工程,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主流媒体、社会大众,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加强理论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加强对媒体传播的引导与管理。将先进性别文化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的创作和传播。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发布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3.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营造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7.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着力发展以老人、儿童托管、看护、卫生保洁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减轻家务劳动负担,为妇女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
8.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完善环境和健康监测体系,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9.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卫生厕所普及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工程和供水量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取缔保护区违法排污行为。集中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农药化肥、畜禽粪便污染,扩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范围,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将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加强对改厕意义的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鼓励农民自觉改厕,提高综合效益。
10.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1.推动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公共文化资源。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镇下岗、农村留守、进城务工、贫困、残障妇女倾斜,保障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2.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将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市文化事业惠民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市和各区、县(市)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活动阵地,乡村、社区建立“妇女之家”,组织妇女广泛开展读书、娱乐、健身、培训等活动。
13.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
--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完善。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更具操作性。
2.加强对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
--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
--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96%以上。
--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得到受理。
--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妇女的社会安全感增强。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及时预防和制止。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7.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诉讼过程中对受害妇女采取保护措施。
--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得到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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