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哈尔滨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哈政综〔2012〕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哈尔滨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前言
妇女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推动妇女的发展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妇女和妇女事业的发展。2002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将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法律、环境等领域的发展重点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0年来,在市委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强化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妇女事业的经费投入,改善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有效促进了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我市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不断拓宽、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得到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妇女发展仍面临许多制约和挑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还未得到完全实现。推动妇女全面、可持续发展,仍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
未来5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显著变化,既给妇女发展带来重要机遇,也面临两性发展不平衡问题。按照《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黑龙江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和《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顺应广大妇女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 目 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妇女比例提高。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到3%以下。
3.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0000以下。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4.提高自然分娩率
--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提高。
--剖宫产率降低。
5.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8%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死亡率降低。
6.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水平
--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妇女产后抑郁症得到预防和干预。
7.控制艾滋病与性病传播
--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新发感染得到遏制。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70%以上。
--对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8.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保健水平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上升。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
9.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5%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坚持公益性质,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提高基层孕产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和完善产科急救和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推广适宜的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妇女保健服务内容。将流动妇女纳入流入地社区妇女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保健管理率。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
3.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环境和条件。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宣传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科学引导,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严格控制剖宫产。加强产科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助产水平。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诊治和服务能力。建立定期筛查制度,确保妇女定期接受妇科常见病检查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