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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按照"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工作思路,重点筛选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从2012年开始纳入"上市重点培育企业"5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15家以上,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重点培育范围。
  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今年7月30日前,按《亳州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任务分配一览表》要求将拟上市企业调查表报送至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四、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
  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出台企业上市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上市提供支持。要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加强成长性、赢利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对于重点培育上市的企业在改制、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要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到企业上市先进地区和运作良好的上市企业学习考察,有针对性地邀请国内外企业上市和证券市场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有关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来考察本辖区内拟上市企业,进行学术交流和洽谈对接活动,做好资本市场、证券知识和上市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对上市工作的认识和运作水平。
  各县、区政府在今年7月30日前,将企业上市有关优惠政策报送至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邹静,电话:5237869,传真:5237869,邮箱:ahbzssb@163.com)

  附件:
  1. 亳州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任务一览表
  2. 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3. 亳州市拟上市企业调查表(略)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1
  亳州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任务分配一览表

县 区

上市重点培育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

备注

涡阳县

5

15

 

蒙城县

5

15

 

利辛县

2

10

 

谯城区

6

30

 

市开发区

2

10

 

合计

2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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