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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2〕2号)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教高〔2011〕8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我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参与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目标与任务

  精品视频公开课作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高等学校通过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社会责任,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造就一批“名师名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和师生评价遴选、社会力量参与推广为建设模式,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分批上网。

  (二)精品视频公开课以高等学校为建设主体,以“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形式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及其合作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网易同步上网,以课程建设学校的名义推出。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各部门通力合作,精心策划和设计,实行学校和主讲教师负责制,确保课程质量。

  (三)精品视频公开课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以高等学校和教师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原则。入选“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的课程,高校和主讲教师须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署“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知识产权协议”,以明确课程建设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学校在提交课程前,应依法妥善处理课程涉及的与第三人相关的权利或义务事宜。在课程正式推出前,不得在公开网络传播使用。入选“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的课程禁止商业使用。

  (四)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肖像权,学校须事先告知参与视频课拍摄的教师和学生有关课程视频有可能网上公开等事宜。

  三、精品视频公开课基本要求

  (一)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主讲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二)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我国高等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大力提倡我国高水平大学开展视频公开课建设,为实现优质课程资源普及共享做出贡献。

  (三)课程建设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

  (四)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附件1)。

  四、申报名额、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和教师以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新疆大学可推荐3门课程或选题,由新疆大学择优推荐,于3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教育厅高教处。其它区属普通本科高校每校可推荐1门课程或选题,于3月1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教育厅高教处,我厅按要求遴选后报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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