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司〔2012〕92号)
市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
2012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已经启动,12月上旬,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各部门进行年终考评。为做好我局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要求,市局制定了《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现将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工作。
附件:
1.《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
2.《深圳市司法局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3. 附件①:深圳市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评估梳理专项考评指标考核标准
4. 附件②:深圳市2012年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5.《关于开展评估梳理我局实施的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联系人:张环,联系电话:83053922)
附件1.
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局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为主线,切实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考评的内容
2012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重点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2〕34号)等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具体为《深圳市司法局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框架》中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等9项内容,主要包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等方面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2。
三、考评的程序和方法
(一)自查
8月初至10月上旬,局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按照《深圳市司法局201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框架》中所列内容和要求,对照考核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切实及时改进。11月20日前,各部门要起草自查情况报告并将报告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政策法规处)。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落实《2012年度深圳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框架》的基本情况;2、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做法;3、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4、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检查
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3次对局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8月初组织人员重点对局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工作进行检查;10月初对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申请受理的程序和内部流程外部化的问题;11月中旬对行政执法案卷情况进行检查。
(三)汇总
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自查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和汇总,及时形成我局完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于12月1日前将自查评分表和年度报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每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对我局2012年绩效考核成绩有较大影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的工作要求,查漏补遗,认真梳理,按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协调配合。此次考评工作是全局性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圆满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为迎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注意总结。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工作创新,这项指标是拉开各单位考评分数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创新进行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