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总结批而未用、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成果、经验,建立日常监管体系,构建防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于12月20日前将清理处置工作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政府成立宜昌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按程序、有计划推进。
(二)实事求是,强化监督。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确保清理结果全面、准确。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和低效用地,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清理处置工作责任制,谁清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工作不力、瞒报谎报漏报宗地情况及相关数据的要严肃处理。
(三)立足长远,构建机制。要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监督企业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注重日常监管和防范,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交流,将闲置和低效用地信息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金融监管等部门,对有闲置和低效用地的企业,限制其项目立项和融资。要建章立制,加强制度约束,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坚决防止囤地炒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
附件:宜昌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宜昌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郑兴华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小波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全新
市监察局局长 王根华
市发展改革会主任 蒋正雄
市住建委主任 张立新
市规划局局长 夏文翰
市房管局局长 陈颖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文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黄正大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兼任,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