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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总结批而未用、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成果、经验,建立日常监管体系,构建防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于12月20日前将清理处置工作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政府成立宜昌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按程序、有计划推进。

  (二)实事求是,强化监督。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确保清理结果全面、准确。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和低效用地,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清理处置工作责任制,谁清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工作不力、瞒报谎报漏报宗地情况及相关数据的要严肃处理。

  (三)立足长远,构建机制。要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监督企业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注重日常监管和防范,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交流,将闲置和低效用地信息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金融监管等部门,对有闲置和低效用地的企业,限制其项目立项和融资。要建章立制,加强制度约束,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坚决防止囤地炒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

  附件:宜昌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宜昌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郑兴华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小波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全新

  市监察局局长 王根华

  市发展改革会主任 蒋正雄

  市住建委主任 张立新

  市规划局局长 夏文翰

  市房管局局长 陈颖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文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黄正大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兼任,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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