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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4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在常高校:

  经国务院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推进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常州市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高水平开展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现就我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科教结合、产学对接、集约发展、合作共享、多元立交”的思路,创新高职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突破体制机制制约,激发院校办学活力,促进院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以常州科教城(高职教育园区)为试验区,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办学体制, 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资源开放共享,形成多校共育人才机制;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机制,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职与中职、高职与本科的沟通与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园区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机制,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到2015年,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职教育园区,为国内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为中国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发展树立新典范。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高职办学体制

  1.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的高职办学体制,探索政、行、校、企共建高职院校。

  2.建立人才培养联盟。建立常州科教城(高职教育园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园区发展规划的咨询与指导。组建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龙头骨干企业、高职、中职院校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3.探索多元办学机制。利用地区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以企业命名的双主体学院,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机制。

  (二)搭建开放共享平台

  1.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开放共享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创业教育基地和就业服务基地。通过生产性实训、创新创业实践、园(校)企联合学院等多种形式,构建政产学研紧密结合、园校企深度融合的育人新模式。

  2.深化现代工业中心建设。通过配套资助的形式,有序推进工业中心一期原有实训装备的升级换代和新实训基地的建设,建成20个区域综合性共享实训基地。推进现代工业中心二期建设,突出生产性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和园(校)企联合学院建设。扩大现代工业中心各实训基地的开放共享度。

  3.推进产教园建设。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丰富工学结合内容,推动政府、学校、企业共同投资建设苏南创新大厦产学研合作基地、信息产业园和先进制造技术产教园,强化产教园合作育人、师资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四大功能。

  4.加快智慧园区建设。以数字科教城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建设贯通东西园区的高速骨干网络系统。开发高速城域网应用系统,建成基础数据库和应用数据库,实现专业教学资源、网络精品课程、技能培训资源和企业资源的高度共享,满足教师、学生、市民以及企业员工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5.拓展集约共享深度。从“突破有形的墙”走向“突破无形的墙”,寻求专业共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教材共编、评价互通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新突破,建立共享新机制,实现园区资源共享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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