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系统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注:已清理量包括就地封存、厂家召回、药监部门收集统一处置等(下同);此表由采购、使用过铬超标胶囊剂药品的医疗机构分别填写后,由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医管中心统一汇总。此表各地、各单位可自制。应明确汇总时限,不同时限不应重复报告(下同)。

  表二、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清理铬超标药用胶囊情况汇总表

  市(县)区、市医管中心   汇总时限: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

医疗卫生机构

国药准字号

生产企业

采购量(粒)

已使用量

已清理量

 

 

 

 

 

 

 

 

 

 

 

 

 

 

 

 

 

 



  注:此表由采购、使用过铬超标药用胶囊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全市13家有制剂许可的医疗机构)分别填写后,由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医管中心统一汇总。

  表三、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换药情况汇总表

  市(县)区、市医管中心  汇总时限: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

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通用名

生产企业

换药量(颗)

换药总人次

换药总金额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