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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系统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国家明确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部门分工负责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切实履行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职责。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卫生系统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狠抓措施落实。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地区或单位因未能落实责任而出现重大问题的,将根据“从重从快”原则,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部门合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成立的协调机构的工作,认真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的运作下,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遇特殊情况,及时请求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要强化信息管理。根据卫生部统一要求,建立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门处室和责任人,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面收集本辖区内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的工作信息和相关数据。工作信息包括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等情况。相关数据包括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封存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信息以及患者退、换药信息等。现阶段,上述信息实行每日一报制度。每天上午9时前,以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医管中心为单位,将相关信息报我局医教处。要强化对相关信息的管理,各地、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的任何信息。

  科学、有效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是对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的严峻考验,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不怕吃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政治、讲大局,以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稳妥的科学态度,全力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附件1:
  无锡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寿坤  市卫生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局党委副书记

  陈卫平  市医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胡建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杭兰生  市卫生局副局长

  笪学荣  市医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炎  市卫生局医教处副处长

  熊志玲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周 健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殷崎涛  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

  唐新龙  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过 栋  市医管中心医疗发展部副部长

  吴新宇  市医管中心公共事务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教处,

  主 任:王 炎(兼)

  副主任:过 栋(兼)

  秘 书:陈 剑  市卫生局医教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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