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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系统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全力做好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

  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公平可及、安全有效、保障供应”原则,及时停止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按照省基本药物替换方案,组织好网上集中采购。要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铬超标胶囊剂药品的清理和退、换药等相关工作,对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对铬超标胶囊剂药品进行调换,满足患者换、退药需求。要根据基本药物制度的设计,配合相关部门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加强综合监管,重点加大对基层用药量大的胶囊剂药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安全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要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力做好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可疑患者的体检、检测等工作

  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以专家访谈、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发放健康教育手册、医患面对面沟通等多种有效方式,重视做好铬等重金属中毒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对于患者因使用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前来就诊的,要指定承担中毒救治的科室专业医师负责接待,做好咨询、解释、体检等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成立专家组,负责重点患者的沟通、诊治工作。没有能力承担重金属中毒诊治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遇到类似情况,可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诊治或请专家组专家会诊。我市指定市疾控中心负责受理血铬、尿铬检测工作,并成立市铬中毒诊治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市诊治专家组要严格对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患者科学、谨慎、规范诊断。对于长期使用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或制剂、怀疑引发铬中毒的患者的诊断,要由市级专家组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作出初步判断,由省级专家组在请国家级相关专家参与的情况下作出最终诊断。

  (五)全力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

  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强敏感性、预见性和洞察力,超前谋划,做好由此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研究制定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相关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本机构换药、退药、咨询、体检的形势研判,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卫生、公安等部门汇报。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情势的监测、监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及时与当地公安等部门沟通信息,力争把群体性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等部门,按照社会安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妥善应对、科学处置,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我市成立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局医教处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相关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专家组,并狠抓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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