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建设国家生态城市,严格环保准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引进低投入、高产出、低污染甚至无污染的项目;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技术创新、体制革新和观念更新,推动循环型产业和循环型社会的建设;结合“三旧”改造,培育发展都市型产业。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建设质量强市基础工程
围绕质量强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广泛开展质量强区、质量强镇(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区、镇(街道)和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从市到镇(街道)、从政府到企业的立体化质量建设格局。制定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争取通过5年的努力,使所有区达到“质量强区”评价标准,50%以上的镇(街道)达到“质量强镇(街道)”评价标准,区域主导产业达到“质量强业”评价标准,各区龙头企业全部达到“质量强企”评价标准。
二、建设质量强市核心工程
根据质量强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重点工作转化为项目,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质量强市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范围内将重点推进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产品质量领域以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建设,市名牌产品示范区创建,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等为重点;工程质量领域以加快三旧改造、城市现代化建设等城市化进程中的房屋建筑等为重点;服务质量领域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等为重点;环境质量领域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生态示范市建设等为重点。
三、建设质量强市平安工程
充分发挥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作用,严格市场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法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的质量违法犯罪案件;充分发挥质量诚信体系的作用,建立违法案件及处理结果依法公开制度。到2015年,全市质量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争取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6人以下,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质量安全环境全面改善,群众质量安全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四、建设质量强市惠民工程
(一)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巩固深化中小微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以建筑工程为重点,狠抓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
(三)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加快提升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大力改进公共服务质量,着力推动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四)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享受安静的环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建成“国家生态市”为目标,建设生态型现代化大城市。
第六章 资源保障和绩效评估
建设质量强市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重点领域、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质量强市”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树立战略质量观,使质量优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完善质量发展的促进策略,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大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带动、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各主要牵头部门分别负责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纳入各自“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协助主要牵头部门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区、镇(街道)建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负责质量强区、质量强镇(街道)、质量强业建设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质量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
二、强化责任保障
质量强市工作坚持从基层抓起,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自下而上组织开展质量强企、强业、强镇(街道)、强区、强市活动,通过基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绩推动质量强市取得显著绩效,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横向协调配合的目标责任体系。按照“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的要求,制定《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强市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每年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明确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年中组织督查,在年末组织考核。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的质量建设负总责,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质量强区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三、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并建立质量强市工作会议制度,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门协调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每月报送质量强市工作的信息材料,编发工作简报。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编发新闻通稿,安排媒体采访等,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建立检查督查及评价考核制度,组织开展阶段性检查、专项性督查、针对性暗访、评价性考核,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市级各牵头部门每半年提交一次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分别就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的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分析变化原因及趋势,提出改善提升的措施和建议。
四、强化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十二五”期间质量强市、强区、强镇(街道)专项经费,对名牌名标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支持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标准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加大对质量安全、民生计量等工作的财政投入,保证质量强市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人才保障
大力推进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大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专业技术、科技研发、创意设计、职业经理人等高级人才的培育、引进、开发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管理、标准化研究、检验检测、科技创新的能力与水平。注重基础人才的培育和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运用职业资格制度,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企业员工;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对质量工具、实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