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政(行)风评议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风评议办公室拟定的《2011年政(行)风评议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1年政(行)风评议方案市政风评议办公室
(2011年10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提高效能、服务社会为主题,通过评议,不断改进市政府各部门工作作风,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和环境支撑。
二、评议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监督的原则,力求做到深入细致,结论准确。
三、评议对象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垂直管理部门,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单位,共计72个。
被评议单位按工作职能、性质划分为三种类型,评议结果按类别并按得分从高到低分别排序。
第一类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招标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7个单位。
第二类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民委(市宗教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民防局)、市法制办、市外办(市侨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对外合作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投融资中心、市重点工程局、市工商改革办、市残联、市气象局等27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