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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1)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1年10月9日零时起执行。

  六、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北销售分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农业秋收秋种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八、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及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北销售分公司,要在10月9日14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省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

  (联系电话:0311-85206700,传真:0311-85206703,邮箱地址:yhy@hebwj.gov.cn)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2011年10月9日起执行)

  单位:元

品  名

品质比率

每吨价格

每升价格

一.汽油类

90#高标准清洁汽油(Ⅱ)(标准品)

100

9035

6.74

93#高标准清洁汽油(Ⅱ)

106

9577

7.27

97#高标准清洁汽油(Ⅱ)

112

10119

7.69

二.柴油类

0#柴油(标准品)

100

8185

7.07

正5#柴油

98

8021

6.93

正10#柴油

96

7858

6.79

负10#柴油

106

8676

7.49

负20#柴油

111

9085

7.85

负35#柴油

115

9413

8.13

负50#柴油

118

9658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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