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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冀价检[2011]23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9月2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百日行动” 的通知》以来,各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在“中秋”节日期间对商贸流通和旅游市场等领域展开市场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打响了“百日行动”的首场战役,但仍有个别市反应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没有全面铺开。国庆将至,又到消费旺季、出行高峰。张庆伟省长26日上午在石家庄市进行了市场巡查,并对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研究监管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带队,假日不休,全天候巡查。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国庆假日不休,全员出动,由各级领导带队,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介入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省局将派出督导组,由局长带队对各市市场及工作情况进行直接督导检查。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务求实效。

  二、对商贸流通领域和旅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商贸流通领域重点查处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违规促销、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大力整治交通和旅游价格秩序,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宣传,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大力宣传政府在安定民生、强化监管等方面的措施,增强群众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同时争取媒体配合,在市场检查巡查过程中积极参与,对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诉求渠道,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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