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减灾安居、建筑抗震设防、节水灌溉、饮水安全、环保整治、避灾农业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增强了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全省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形成,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等级显著提高。城乡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气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是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重要工作时间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各级地震、气象、水利、消防、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深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村镇、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指导开展了防灾演练活动,促进了全省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的提升。按国家减灾委的部署和要求,省减灾委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健全了社区防灾减灾组织,规范了防灾减灾制度,完善了避灾场所,提高了基层社区应对灾害的能力,夯实了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十一五”期间,全省已有69个社区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减灾示范社区。
六是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初步建立。“十一五”期间,省农委、省财政厅、辽宁保监局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实施了灾害风险转移机制。2010年,全省大田农作物承保面积达到1785万亩,投保农户177.3万户,保费收入3.7亿元;设施农业保险达到9万亩,保费收入1000多万元。2010年部分地区遭受了洪涝灾害,全省受灾农民共获理赔2亿元,有效地转移了灾害风险,保护了受灾农户的利益。
“十一五”期间,全省防灾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防灾减灾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手段还需要进一步改进,防灾减灾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工作都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二、“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