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叶生产风险保障金管理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82号)
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烟叶生产在烟叶质量提升、品质特色挖掘、资源配置、布局优化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的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如烟水、烟路、烤房等方面的配套设施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我市烟叶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比较薄弱,深受洪涝、冰雹、干旱等恶劣气候的严重影响。为提高烟叶风险保障金在帮助烟农降低烟叶生产风险上的作用,增强烟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我市烟叶生产健康、稳定发展,适应当前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的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烟叶生产风险保障金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烟叶风险保障金审定委员会
市烟叶风险保障金审定委员会由市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烟草公司经理、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生产收购科、审计科、财务科、纪检监察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市烟叶风险保障金审定委员会负责对风险保障金提取、使用等进行管理。烟叶产区一旦遇到灾害发生,市烟叶风险保障金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人员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核定受灾面积及损失程度,制定补偿方案等。
市烟叶风险保障金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市烟草公司分管烟叶生产的副经理兼任。
各烟叶产区县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县烟叶生产风险保障金的管理工作。
二、烟叶风险保障金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一)补偿范围:影响烟叶生产正常生长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防爆、增雨作业、病虫害防治等)。
(二)补偿标准:
1、全损绝收情况:育苗期60元/亩;大田期分两个阶段补偿,团颗期300元/亩,旺长期600元/亩。
2、非全损情况:以实际损失比率和有效叶损毁程度作为补偿的依据,按比率补偿。各时期的补偿标准不能超过全损绝收的标准,具体由风险保障金审定委员会组织核定,主要通过实地丈量和叶片抽检确定损失比率等。
(三)预支于预防旱灾、冰冻等自然灾害的资金须通过各烟叶产区县请示并得到市级审定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动用,原则上预支金额最多不能超过风险保障金专用账户中总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