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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定区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受理中心管理的重点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积极推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服务规范、服务项目和标志标识的“五个统一”,通过标准化建设方便居民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形态上一门办公,业务上一口受理,管理上一头负责”。在力推全年无休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区通办”。
  (一)统一管理模式
  转变管理模式。镇、街道负责受理中心的管理和运作,按照沪府办〔2006〕49号和嘉府发〔2007〕36号文件要求,逐步理顺受理中心的管理体制,由“多头”管理向“一头”管理转变。
  明确单位性质。确定受理中心为正科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冠名为“嘉定区××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其职责是具体承接职能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各镇、街道要尽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单独建立账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确定人员编制。各镇、街道应根据辖区人口和服务功能,核定工作人员,确定受理中心的人员编制。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由事业编制人员和向社会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组成。受理中心事业编制数控制在编委核定的总数之内。受理中心的事业编制不能挪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由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加强人员管理。受理中心由镇、街道分管民政的行政领导分管。受理中心必须设专职主任或副主任,配备网管员一名。受理中心必须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核、统一调配、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服装,按职业标准持证上岗。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考核的依据之一。
  规范人员待遇。受理中心的人员报酬、待遇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新录用人员由受理中心统一向社会招聘,聘用期内,按本市有关规定缴纳“四金”,待遇应该趋向统一(绩效考核奖励除外)。
  落实经费保障。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受理中心业务经费保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相应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也应下拨到受理中心。镇、街道要确保受理中心的运作经费,要将受理中心纳入部门预算,保证受理中心的正常运作。
  (二)统一运行机制
  受理中心必须启用“一门式”系统软件,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
  整合资源,不断增加服务内容,积极推进和完善大类归口受理的工作机制,从目前的“多口受理”向“归口受理”过渡,逐步做到“一口受理”。
  继续完善“前台”受理,“后台”运作机制。对跨部门、多环节的受理事项,应按照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共享、业务信息可查询的原则,实行网上工作联动和协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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