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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定区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定区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0〕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嘉定区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06]49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07]36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透明、热情、周到的服务,现就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前台接待受理,当场综合办理,后台协同处理”的工作运作流程,实现“一门进入、一口受理、一次办结、只跑一趟”的工作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的工作理念,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透明度和亲和力,使群众得实惠、社区更和谐。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在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中,切实让群众感到方便。
  2、政府主导、落实责任。以镇、街道为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3、加强协同、资源共享。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公共信息、公共资源,既要基于职能分工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更要建立和完善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内部协办”的“一门式”工作机制。
  4、坚持标准化、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基本服务项目;统一运作机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标识标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运作效率。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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