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局《嘉定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0〕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环保局制定的《嘉定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嘉定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环保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
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市环保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沪环保法[2010]20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本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世博会环境安全为重点,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保卫工作。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调处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世博环境保障工作
1、加强扬尘污染整治。
(1)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重点区域包括集镇、旅游景点周边和主要道路两侧。
(2)整治时间
2010年3月至10月。
(3)具体要求
①严格控制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实现工地围挡、围拦封闭率达到100%,地面硬化率达到100%,建材堆放遮盖率达到100%,运输车辆冲洗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围挡、遮盖率达到100%,裸土绿化率达到100%,拆除施工标准化洒水率达到100%(人工拆除工程除外)。
②建筑渣土车出场前清洗率达到100%,建成区道路总机扫率达到85%以上,冲洗率达到80%以上。
(4)职责分工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的扬尘污染整治,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房屋拆除的扬尘污染整治,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道路保洁和绿化工程的扬尘污染整治,区公安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物料运输执法检查工作。